新生嬰兒及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入戶所需材料指引
1. 政策內生育人員
以下為政策內生育的新生嬰兒或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辦理入戶所需材料:
- 《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 父母的《結婚證》:若《結婚證》遺失,需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 母親的計劃生育證明:
- 廣東省內常住戶口人員: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
- 廣東省外常住戶口人員:需提供能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 父母雙方的身份及戶籍證明:
- 《戶口簿》:若入戶集體戶,需提供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常住人口登記卡》及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 《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件。
同意入戶證明需提交原件,其余材料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2. 政策外生育人員
以下為政策外生育的新生嬰兒或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辦理入戶所需材料:
2.1 必備材料
2.2 婚生子女
若為婚生子女,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 《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 父母的《結婚證》:若《結婚證》遺失,需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 父母雙方的身份及戶籍證明:
- 《戶口簿》:若入戶集體戶,需提供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常住人口登記卡》及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 《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件。
同意入戶證明需提交原件,其余材料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2.3 非婚生子女
若為非婚生子女,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 《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法醫學鑒定書》:若無法確認雙方關系,建議提供《法醫學鑒定書》。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 母親(或父親)的身份及戶籍證明:
- 《戶口簿》:若入戶集體戶,需提供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常住人口登記卡》及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 《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正本驗證,同時提交復印件。
結論
以上為新生嬰兒及歷年出生未入戶人員辦理入戶的詳細材料清單,申請人需根據自身情況準備相關材料,確保材料完整、真實,以便順利完成入戶手續。
參考資料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