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雙方所需申請材料清單及說明
在辦理房屋買賣交易時,買賣雙方需要準備一定的申請材料。這些材料是交易流程中的必要環節,具體要求可能因銀行政策、房產類型以及購房者的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買賣雙方所需的基本材料清單及相關說明。
買方所需材料
買方在申請購房貸款或辦理購房手續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 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官證或護照,用于核實買方身份。
- 戶口本:用于證明買方的戶籍信息。
- 婚姻證明:
- 單身:需提供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村委會/街道辦開具的單身證明。
- 已婚:需提供結婚證。
- 離異:需提供離婚證及未再婚證明。
- 喪偶:需提供未再婚證明,以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葬場火化證明等。
- 收入證明:
- 目標貸款銀行制式的收入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
- 工資條(需加蓋單位財務章)。
- 銀行流水:提供近3個月或6個月的銀行卡流水(具體時間要求視銀行而定)。
- 購房人私章:尺寸要求為1.5cm×1.5cm,不帶“印”字。
- 購房申請表:根據限購政策,用于審查購房者在本市的購房資格。
賣方所需材料
賣方在辦理房屋出售手續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 房產證:用于證明賣方對房產的合法所有權。
- 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官證或護照,用于核實賣方身份。
- 戶口本:用于證明賣方的戶籍信息。
- 婚姻證明:
- 單身:需提供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開具的單身證明。
- 已婚:需提供結婚證。
- 離異:需提供離婚證及未再婚證明。
- 喪偶:需提供未再婚證明,以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葬場火化證明等。
注意事項
以上材料清單為基本要求,具體可能因銀行政策、房產性質或購房者個人情況而有所調整。建議在辦理相關手續前,提前咨詢相關銀行或房產交易機構,以確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結論
房屋買賣交易材料的準備是整個交易流程中的重要環節,買賣雙方需根據自身情況和銀行要求,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以確保交易順利進行。
參考來源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