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初次檢測出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應在1至2周后進行復查,并同時檢測以下指標:
如果條件允許,還可進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HBV DNA)和脫氧核糖核酸聚合酶的檢測。
若轉氨酶顯著升高,應考慮住院治療;若轉氨酶未升高但其他指標異常,應請醫生評估病情發展及傳染性。必要時可配合醫生進行肝活檢,以判斷肝臟是否存在病理變化。若有病理陽性發現,應按照現癥乙型肝炎進行管理。
對于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e抗原雙陽性者,每3個月應復查一次。
若僅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且無癥狀,可每6個月至1年復查一次。需要注意的是,無癥狀乙肝病毒攜帶者轉變為肝炎的風險比普通人群高數倍。
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e抗原雙陽性的女性需特別注意經期衛生,避免經血污染手部或日常生活用品,并防止赤手接觸他人的開放性傷口。
已懷孕的女性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和乙肝病毒指標,其新生兒建議在出生后立即注射乙型肝炎高效價免疫球蛋白(HBIG)和乙肝疫苗,以預防感染。
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的個人用品(如食具、牙刷、剃須刀、注射器、穿刺針、針灸針等)應與他人分開使用,避免唾液、血液及其他分泌物污染環境,從而降低感染他人的風險。
單純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或伴有乙肝e抗體、乙肝核心抗體陽性者可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但需定期進行醫學觀察。同時,這類人群不宜參與獻血活動,以防止病毒傳播。
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應遵循科學的檢測和管理流程,注意個人防護,定期復查,以降低疾病進展和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