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區2014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青島市教育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20號)和《關于做好2014年全市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2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市北區學前教育現狀,特制定本方案,以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一、時間安排
2014年市北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分為兩次集中報名及錄取階段:
- 第一次招生:
- 6月10日—13日:家長網上報名。
- 6月14日:現場審核確認報名材料(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現場報名),并確定錄取名單。
- 第二次招生:
- 6月17日:發布第二次招生報名信息。
- 6月18日—20日:家長網上報名。
- 6月21日:現場確認(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現場報名),并確定錄取名單。
若兩次集中報名結束后仍有空余學位,幼兒園可隨時進行補招。
二、招生對象
1. 招生年齡
幼兒園小班招生對象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新開辦幼兒園可根據實際情況招收其他年齡段幼兒。
2. 身體條件
報名幼兒需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能夠正常參加集體活動。
3. 招生范圍
- 試點就近入園的幼兒園:
僅招收規定區域內的常住適齡幼兒,需滿足以下條件:
- 有規定區域內的常住戶籍,且幼兒與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戶籍,并由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戶主。
- 有與上述戶籍地址一致的有效房屋產權證明(如房產證、購房合同、廉租房租賃證明等)。
- 僅持有區域內常住戶籍或房屋產權證之一者,可參加第二次招生。
- 非試點就近入園的幼兒園:
優先招收具有市北區常住戶籍的適齡幼兒,需滿足與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戶籍的條件。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可參加第二次招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區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含社保繳納憑證)或工商營業執照。
- 父母一方有市北區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或自有住所房產證。
- 符合市北區規定的入園年齡(需提供有效戶籍證明)。
- 國企、部隊、高校等舉辦的幼兒園:
優先滿足本單位職工子女入園需求,剩余名額面向本轄區居民子女公開招生。
三、工作程序
1. 發布招生信息
- 5月23日:《市北區2014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在市北區政務網、市北區教育信息網發布。
- 5月30日:各幼兒園招生簡章在幼兒園網站及社區宣傳欄發布。
- 6月17日:第二次招生公告在市北區教育信息網、市北區政務網及幼兒園網站發布。
2. 網上報名
家長需登錄市北區幼兒園網上報名系統(http://www.wybm.org/),如實填寫信息并打印報名表。每名幼兒只能選擇一所幼兒園。
3. 現場確認
完成網上報名后,家長需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報幼兒園進行現場確認。
- 第一次招生現場確認時間:6月14日。
- 第二次招生現場確認時間:6月21日。
需攜帶的材料包括:
- 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 有效房產證明或租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2014年市北區幼兒園報名申請表》。外來務工人員需額外提供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
4. 錄取及辦理手續
幼兒園將根據報名材料審核結果確定錄取名單。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將采取電腦派位方式錄取。
被錄取幼兒家長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錄取手續,包括領取入園須知、填寫登記表及繳納首月費用。
5. 新生入園
入園前,幼兒需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并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兒童預防接種證》和健康查體證明按時報到。
四、有關要求
- 加強組織領導:各幼兒園需嚴格按照政策執行,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
- 嚴格招生管理:未經批準的學前教育機構不得招生,幼兒園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 信息公開:各幼兒園需公開招生信息,為家長提供指導服務。
- 規范收費行為:收費標準需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標準執行,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
- 強化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將追究責任,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入園資格。
五、咨詢與監督
咨詢監督部門:市北區學前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咨詢監督電話:66751135、66751136
結論:本方案旨在確保市北區2014年幼兒園招生工作公平、公開、規范進行,滿足區域內適齡幼兒入園需求。
參考來源:青島市教育局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