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現行生育政策,女性在生育二胎時,依然享有98天的基本產假。這一規定與是否為計劃內生育無關,適用于所有符合條件的生育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現有的生育待遇是建立在晚育政策的基礎上的。如果是生育二胎,無論是否為計劃內生育,都不再享受與晚育相關的額外待遇,例如晚育假和配偶的晚育護理假。
根據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規定,參保人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其產前檢查、分娩住院、產后訪視以及計劃生育手術的基本醫療費用(不包括嬰兒費用)可由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深圳市對單獨家庭的再生育審批范圍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下:
對于流動人口,如果在深圳已參保生育保險,只要符合政策并取得再生育審批,可到街道辦事處辦理計劃生育證明后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深圳市在二胎政策和生育待遇方面有明確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可以享受相關的生育醫療保險待遇,但需嚴格按照政策流程辦理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