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與過戶手續是房地產交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以下內容將詳細介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及法院拍賣房屋的過戶流程及注意事項,以便買賣雙方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商品房交易手續從法律和行政規定來看相對簡單,但由于經濟活動的復雜性,實際操作中可能涉及多種情況。以下是常見的商品房交易類型及其處理方式:
上述情況可能導致某些交易無法完成。例如,賣方未還清銀行貸款且無力一次性清償,或買方通過貸款購買但賣方房屋仍處于抵押狀態,均可能導致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以下是商品房過戶的標準流程:
注:部分地區可能在領取房產證時繳納稅費。
若賣方房屋未還清銀行貸款,需通過第三方墊資解除抵押后才能辦理過戶手續。此外,一些中介機構或銀行提供跨行轉按揭服務,解決買賣雙方的貸款問題。
經濟適用房的交易受到政策限制:
交易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房改房包括成本價房、標準價房及央產房,不同類型的房屋交易方式有所不同:
危改回遷房的更名程序包括原被拆遷人放棄房屋、拆遷辦變更安置人、簽訂回遷安置協議等。
法院查封拍賣的房屋需持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過戶登記。登記完成后,房屋方可再次上市交易。
單位購買房屋需提供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授權委托書等文件;境外單位需提供商業登記證、注冊證書等。
包括房屋繼承、贈與、分割(析產)、夫妻更名、已購公房改為商品房、房屋交換、遺失補證登記等,流程基本一致,需根據具體情況提交相關材料。
房屋交易與過戶手續因房屋類型和交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買賣雙方需詳細了解相關政策和流程,確保交易合法合規。
參考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