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對胎兒可能產生一系列不良影響,因此在確診甲亢后,建議待病情穩定1至3年后再考慮懷孕。
甲亢孕婦需密切監測胎兒宮內生長速度,同時積極預防和控制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妊高征)。
妊娠期可以耐受輕度甲亢,因此病情較輕者通常無需使用抗甲狀腺藥物,以避免藥物通過胎盤影響胎兒甲狀腺功能。
產后甲亢可能復發,因此需適當增加抗甲狀腺藥物劑量。關于哺乳問題,應根據產婦病情嚴重程度及藥物劑量綜合考慮是否進行母乳喂養。
妊娠期甲亢若未控制,可能因停止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產科手術、產后感染或產后出血誘發甲亢危象。甲亢危象表現為高熱、頻脈、心力衰竭、失神、昏迷等,需及時給予大量抗甲狀腺藥物治療。
甲亢孕婦分娩的新生兒需檢查是否存在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腫或甲亢,并進行甲狀腺功能檢測。新生兒甲亢可能在出生后立即出現,也可能在出生1周后才表現出來。
妊娠期甲狀腺部分切除手術較少見,因手術難度較大,且可能引發流產和早產。若確需手術,建議在妊娠中期進行,術前給予碘劑7至10天。術后母體可能出現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旁腺功能減退及喉返神經損傷等并發癥。
妊娠期甲亢的管理需綜合考慮母體與胎兒健康,合理選擇治療方案,確保母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