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婚育證明辦理材料清單及要求
在深圳辦理婚育證明時,根據不同的婚姻和生育情況,需要提供特定的材料。以下是詳細的材料清單及相關要求:
一、基本材料
- 結婚證:已婚人士需提供結婚證;離異人士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喪偶人士需提供死亡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
- 身份證和戶口本: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是必需的。如果戶口本為集體戶,且首頁無法帶出,可使用加蓋紅章的復印件代替。
- 查環查孕證明:需提供近3個月內由深圳市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若已懷孕,可提供母嬰保健手冊。
- 照片:領證人需提供一張小一寸免冠近照。
二、特殊情況需額外提供的材料
根據男女雙方的戶籍情況,可能需要額外的證明文件:
- 女方為深圳戶籍、男方為非深圳戶籍:需提供男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分別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 男方為深圳戶籍、女方為非深圳戶籍:需提供以下兩種材料之一:
- 1年內經現居住地計生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 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和鄉鎮(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以及同意在男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服務證的證明。
三、注意事項
所有材料需確保真實有效,且在有效期內。建議提前準備好所有材料,以免影響辦理進度。
四、參考信息
本文信息來源于深圳市相關計生部門的官方要求。如需進一步確認,請訪問深圳市政府官方網站。
結論:根據個人情況準備齊全的材料,是順利辦理婚育證明的關鍵。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