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政策旨在通過積分制為外地來津人員提供落戶便利。積分由四大類、十二項指標構成,各項指標積分累加后形成最終得分。以下是詳細指標及分值說明:
一、基本分
1. 年齡
- 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20分
- 36至45周歲:10分
2. 受教育程度
- 本科及以上學歷:40分
- 大專學歷:30分
- 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歷:20分
注:市教委僅計最高學歷分值,不累計加分。
3. 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
- 高級職稱:50分
- 中級職稱:40分
- 初級職稱:20分
- 高級技師:50分
- 技師:40分
- 高級工:30分
- 中級工:15分
- 初級工:5分
注:市人力社保局僅計最高分值,不累計加分。
4. 社會保險
參加社會保險按險種計分,每年最高積12分:
- 基本養老保險:4分
- 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各2分
5. 住房
在天津市擁有本人產權住房或與配偶、子女共有產權住房:40分。
包括以下情況:
- 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協議,并已繳納契稅取得契稅完稅證明。
- 已取得天津市房地產權證。
二、導向分
1. 職業(工種)
- 非常緊缺職業:30分
- 緊缺職業:20分
- 一般緊缺職業:10分
2. 落戶地區
- 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10分
- 申請落戶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5分
三、附加分
1. 投資納稅
- 上一年度繳稅額10萬元及以上,且本年度年檢合格的在津注冊企業,個人投資額在500萬元及以上:30分。
- 近3年在本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10萬元及以上:20分。
注:市工商局等部門根據申請進行驗資、驗繳稅,同時滿足兩項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2. 婚姻情況
已婚,且夫妻雙方均在本市就業:10分。
3. 獎項和榮譽稱號
- 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30分。
- 獲得省部級獎項和榮譽稱號:20分。
注:獎項或榮譽稱號需由政府或部委頒發、認定,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僅計最高分值,不累計加分。
4. 工作年限
- 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累計工作6年及以上(需提供繳納稅款或社會保險費等相關證明):10分。
- 穩定在一個單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
注: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等部門僅計最高分值,不累計加分。
四、負積分
1. 守法誠信
積分期間如有以下行為,將扣減積分:
- 違法或受行政拘留:-30分(可分項累計減分)。
- 存在個人信用不良記錄:-30分(可分項累計減分)。
此外,以下行為將直接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 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 在申領居住證或申辦積分入戶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包括虛假戶籍、學歷、專業、就業、住房、投資、納稅等)。
- 積分期間因犯罪獲刑。
總結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政策通過多維度的指標體系,綜合評估申請人的年齡、教育背景、職業技能、社會貢獻等因素,為來津人員提供落戶便利,同時對誠信和守法行為提出明確要求。
參考來源:天津市政府官網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