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經選定了產檢和分娩在同一家醫院,而且產檢時已經發生記賬費用要變更醫院的。
變更方法:在原來選定醫院自費結清費用后,拿《廣州市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及有關單據到原辦理就醫確認的醫保經辦機構重新申請就醫確認手續。
2.選定產檢、分娩不是同一家醫院,但是在其中一家醫院產檢發生費用,對已發生費用醫院申請變更的。
變更方式:在原選定醫院自費結清費用后,執《廣州市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及有關單據到原辦理就醫確認的醫保經辦機構重新申請就醫確認手續。
3.選定產檢、分娩非同一家醫院,在其中一家醫院已發生費用,對未發生費用醫院申請變更的。
變更方式:提供經單位批準的書面申請,執《廣州市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及前期已審批的《就醫確認申請表》到原辦理就醫確認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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