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辦理獨生子女相關問題解析
農村重男輕女背景及政策引出
以前農村重男輕女思想嚴重,很多家庭即便條件差也要生育多個孩子,不過也有少數獨生子女家庭。后來國家出臺辦理獨生子女相關政策,可領取補貼。那么50歲能否辦理獨生子女證呢?下面為您詳細講解。
50歲能否辦理獨生子女證
- 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女方年齡在20到50歲之間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
- 我國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愿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證,也不再享受相關優待政策。但之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 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又要求再生一個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此前已享受的無需退還。
50歲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方法
-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辦理。
- 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
綜上所述,50歲能否辦理獨生子女證要依據國家政策,并非所有人都能辦理并享受國家補貼,補辦也需滿足相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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