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與婚姻法房產分割:需謹慎考量
結婚并非一人之事,涉及兩個家庭。媽網百科以房產為例,探討為何結婚不能隨意而為,并分享2017年婚姻法房產分割重點內容,畢竟世事難料,自己的財產需謹慎對待。
2017年婚姻法房產分割的6種情況
- 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 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 婚前買房婚后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后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 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于父母,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 婚后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2017年婚姻法房產分割重點分解(離婚篇)
很多時候,夫妻結婚時和睦,但離婚時可能為房產爭得不可開交。以下是相關重點:
- 產權證是行政機關對房屋權屬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確認,在離婚房產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會改變產權,即如果房產證是登記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決給房產證上的產權人。
- 如果產權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則該房產是完全屬于夫妻共同房產,在離婚時候都應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進行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房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 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 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總之,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人們都應清楚自己的財產和房產情況,如今有人為轉移財產不擇手段,留個心眼很有必要。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