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離婚手續辦理指南
每個人結婚都期望攜手走過一生,但有時迫于各種原因,夫妻不得不選擇離婚。那么,離婚該怎么離?到哪里辦離婚手續?離婚需要什么證件?接下來為大家詳細介紹自愿離婚需要的手續。
自愿離婚手續流程
- 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離婚雙方當事人需提交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 婚姻登記員講解與詢問:婚姻登記員會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 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雙方當事人填寫該聲明書,且“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 簽署離婚協議: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 審查與填寫表格: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 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進行以下操作:
- 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 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 見證當事人簽名或按指紋: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 注銷結婚證: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__婚姻登記處”;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 頒發離婚證并簽收: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以上是關于自愿離婚手續辦理的相關內容,實際現場辦理時可能會有小的調整,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參考,讓大家清楚離婚手續的大致流程。
結論:了解自愿離婚手續流程能幫助有需要的夫妻更順利地辦理離婚登記。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