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哺乳期媽媽用藥二十忌

編輯:chendanlu | 出處: 媽媽網

  


哺乳期婦女不可服用鎮靜藥

      17、鎮靜藥,如苯巴比妥、阿米妥等通過血漿乳汁屏障后,在嬰兒肝臟有腦內濃度較高,長期用藥時一旦停藥則嬰兒可出現停藥反應,表現不安定、睡眠時有驚擾、過多啼哭及抖動等。安定也可通過乳汁,使嬰兒嗜睡、吸水力下降,因嬰兒排泄藥物較慢,此種藥物作用可持續一周之久。故哺乳期婦女不可服用鎮靜藥。

  18、緩瀉藥,迄今還沒發現服藥后既不被吸收又能改變大便性狀的理想藥物,象較常用的鼠美季皮等緩瀉藥必可轉移到乳汁使嬰兒腹瀉

  19、口服避孕藥,服用會有1.1%的藥量移向乳汁,但已失去避孕藥中雌激素的活性,對哺乳兒無直接毒性反應。可是藥物能直接作用母體,使母乳分泌減少,并影響母乳成分,使母乳中蛋白質、脂肪、鈣質減少。因此,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藥。

  20、哺乳婦女還應禁止過量飲酒和吸煙、大量飲水、喝啤酒,禁用利尿劑(如雙氫氯噻嗪、速尿等)和作用猛烈的瀉藥。

  小編總結:要是媽媽在哺乳期間真的患了病,盡量不要自己去藥房買或者吃家里的常備藥,應該先咨詢醫生或者請奶媽代為哺乳,保證嬰兒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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