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父母對子女的愛是最無私的。然而,這恰恰是一個最大的認知謬誤。愛,是一種相互之間進行良性傳遞之后獲得的感受,付出愛需要有回應,那樣才會內心溫暖;付出愛需要被接受,那樣才有尊嚴。
事實上,嬰兒年齡段的孩子對父母的愛才是條件相對單一的。無論父母是什么樣的人,處在人生初期的孩子都會絕對依賴他們。因為父母是他們接觸世界、認知世界,進而建設自我的唯一渠道和模本。孩子渴望得到父母的愛撫、認可、關懷,受到傷害時,會本能地尋求父母的保護。當父母受到傷害的時候,再弱小的孩子也會忠誠地捍衛自己的父母。嬰幼兒在生命初期需要更多的是生存需求的滿足和安全感的獲得,由于嬰兒對于自我建設和自尊的需求還沒有那么強烈,所以,只要父母提供給孩子一個溫暖、食物充分的環境,他就會緊緊的依賴于你。這是最簡單的愛的關系建立的基礎。
父母對孩子的愛,卻往往不是這么純粹。
未辰的母親、云博的父親,他們都在有意無意中,將孩子當成了實現自身夢想的工具。他們的行為以愛為名,本質卻是利用。
父母對孩子的這種利用,具有很強的隱蔽性。當云博的父親為給孩子買樂器而與妻子一起拾廢品賣錢,當未辰的母親為了孩子的學費而賣掉母親傳給她的鐲子,當他們面對著孩子的成績露出欣慰的微笑時,有人能懷疑他們的愛嗎?
唯有他們的孩子,從心底深處,感覺不到這份愛。因此,他們才會痛苦、掙扎,他們努力地向父母的目標靠近,以期得到父母真正的愛,但他們發現,這種掙扎是徒勞的。父母褒獎他們是因為他們在為實現父母的夢想而努力;他們稍一違背父母的心愿,就要面對父母的長吁短嘆甚至嚴厲責罰。也許他們心里明白,但不愿承認,父母給予他們的不是愛,而是“非愛”,是以愛為名加諸于他們身心的暴力。
人們經常說:愛是生命的源泉。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愛,能夠激發人意識深處的“生的本能”,讓人擁有向上、繁衍、快樂、獲取成就的動力。
而那些沒有得到愛的孩子,就喪失了這些動力。所以他們痛苦,他們感受不到快樂,甚至像云博的姐姐一樣,放棄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