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所需資料
1.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
2.夫妻雙方身份證;
3.領證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張;
4.已懷孕的相關證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冊);
5.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
關于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常見問題
1.沒有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怎么辦?
麻友:沒有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怎么辦?很簡單,補辦即可。
拿兩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或者上戶口的時候,拿戶口本和寶寶的醫學出生證明(寶寶出生的醫院會出具相關手續并告訴你如何辦理)去派出所辦理(小孩出生一個月以內,一個月后要雙方居委會證明等)。
2.未婚媽媽已生小孩沒有計劃生育服務證
可以去當地戶口所在地去咨詢一下要怎樣辦?一般是會先一定的罰款的,如果寶寶的戶口一直沒有上,建議最好還是及時去上了為好。
3.計劃生育在生過寶寶之后就沒有用了嗎?
計劃生育方面的證件有多種,地區不同也有區別。生育證用于去醫院 分娩,有的地方還用于給孩子上戶。孕檢證不僅孕前用,生孩子后每季接受當地計生部門孕檢還地用。有的地方兩證合一,稱為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