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接受婚前同居 我要簽個協議保障自己!

編輯:yangzj

 

  我們兩個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彼此都已經見過雙方家長。我也曾想過,同居有壞處,也有它的好處,比如兩個人真正一起生活,可以更好的認清一個人的人品,能衡量這個人的習慣你是否能接受。

  我還想過,如果同居前簽個協議什么的,這樣的方法可行嗎?

 

  我想的是,不過這協議還是不錯的,畢竟兩個人結合后就應該相信對方,如果連夫妻都不能相信對方的話,二人的感情也長久不了,加上現在的人要想活得人五人六的話,就要出去交際應酬,如果對方出去交際,做老婆或老公的都管得死死的話,那這家庭肯定發達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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