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起兩名幼小女童疑似被餓死的案件中,父親坐牢,當地司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居委會不了解嗎?母親2012年2月就因吸毒被公安局治安處罰,是因哺乳期而沒有執行行政拘留,那其如何撫養孩子的情況難道就沒有人關注嗎?類似處于困境中面臨安全、健康甚至生命危險的孩子還有多少呢?我們如何避免類似悲劇發生呢?
我再次呼吁,由全國人大來盡快制定兒童福利法,面對三億多兒童以及每年發生的兒童悲劇案件,立法機關要擔負起責任;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要善意執行當前有關兒童保護的法律制度,要盡快建立起對家庭監護的有效監督、干預制度和國家監護制度,以避免類似孩子死傷悲劇案件的發生。
我們都有孩子,難道我們能對類似悲劇案件無動于衷嗎?為什么我們不能盡快開展有效的行動呢?其實如何設計制度的技術問題并不復雜,復雜的是當前人們的心態以及良知。
南京兩幼女餓死震驚全國:孩子已經餓風干了
【聲音】南京餓死幼女震驚全國 拷問社會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