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從廣州越秀區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了一宗奇案,一對80后小夫妻結婚三年多后,竟然發現二人是堂兄妹,萬般無奈到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廣州越秀區法院經開庭審理后,依據《婚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即“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判決宣告二人的婚姻無效。
據法院介紹,1987年出生的李翔(化名)與1988年出生的孫雯(化名),于2007年在一個同學聚會中相識。很快,二人便談起了戀愛,感情甚濃。談戀愛兩年后,二人都認定彼此是今生的伴侶,因李翔與孫雯仍是大學在校學生,就未向家里人告知準備結婚,在2009年2月,瞞著雙方父母偷偷領了結婚證。
2012年底,畢業沒多久的李翔終于向父母告知自己在外已有女朋友,并打算談婚論嫁。于是,雙方父母在見面后開始籌備婚宴。直至結婚當天,李翔的大伯李建文(化名)看見孫雯,無奈告訴李翔“不能結婚”。原來,李建文與孫雯的媽媽曾經談過戀愛,但由于某些原因,二人并未結為夫妻,后孫雯的媽媽另嫁他人,然而孫雯媽媽與李建文仍保持著朋友關系,并有過親密行為,所以孫雯很可能是李建文的女兒。
為安全起見,李建文要求和孫雯做親子鑒定。二人提交了血液樣本。根據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的司法鑒定結論顯示:“根據檢驗結果,支持李建文與孫雯之間存在親生關系”。
李翔與孫雯只好到廣州越秀區法院,請求法院宣告婚姻無效。廣州越秀區法院受理該案后,依法查明相關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即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而李翔與孫雯實為堂兄妹關系,屬于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應為無效婚姻。原告要求宣告與被告的婚姻無效,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