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要求愛護“老藝術家”是公開耍特權
編輯:南嶺雪 出處: 媽媽網
繼7月8日北京檢方確認著名歌唱家之子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奸并具有輪奸情節一案已經由海淀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昨天凌晨,兩名自稱為李某某新任代理律師的律師聯合發表律師函,指責公眾和媒體對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過度關注。而其中一名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準備在庭審中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

  網友聲音

  @銹才四世2012:這才是律師說的話,客觀公正。再看李家剛換上場的2b律師上來就是“媒體有義務愛護老藝術家”,尼瑪,你是律師還是居委會大媽啊。

  @sir_以夢為馬:他律師還可以告ktv容留未成年人。

  @小兔幾急性子: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律師聲明中特別提到,媒體等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各省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 “這應該是李某某家長的一個委托要求,這是他們的愿望,”袁裕來說,“但這種認為是老藝術家,應該被保護的說法很幼稚,這是很不健康的心態。”

  @葦風310:李雙江、夢鴿的走狗律師剛叫囂:“有義務愛護未成年人,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就遭到人民網的當差棒呵:“監督是媒體天職”。此案涉案人員不是富二代,就是星二代;假如沒有媒體的監督,難免不會被救子心切的明星父母調動關系做成一起“普通案件”!何來社會公平正義?

  @獨耳兔子-翔:這倆新律師有點喪心病狂吧。辦事兒已經不講專業了。

  @秀才江湖1911:【李天一新律師:媒體等有義務遵守法律,有義務愛護和保護未成年人,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我聽說本朝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沒聽說過有老藝術家保護法,李天一的律師不妨呼吁立法機關,盡快出臺《舔菊將軍保護法》,可以封妻蔭子,可以讓兒子輪奸之后逍遙法外。

  @江O淳:【李天一案新律師:媒體有義務保護老藝術家們】媒體有義務愛護和保護未成年人,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吹缴嫦訌娂闂钆康睦钅衬车男缕嘎蓭煱l的聲明,及其欲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的表態,被害人楊女士感到極其悲憤、痛不欲生!

  往期回顧

  【聲音】離婚限號救不了“折騰”婚姻
  如果你在那架飛機上 是一名合格的乘客嗎?

分享到:

av福利导福航大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