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乳源瑤縣茶坪村男子趙拉高,長期游手好閑在村里偷雞摸狗,更經常虐待父母,在一次與弟弟的爭吵中又暴打弟弟和父母,被弟弟持刀砍死。記者11日從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采訪獲悉,該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殺死哥哥的被告人趙德當有期徒刑15年,以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被告人趙西擔、趙才美(趙德當父母)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弟弟趙德當殺死哥哥后,在父母的協同下清理了現場,并與父親一起將哥哥的尸體拋棄荒野。案件發生后,趙德當的4位姐妹和27位村民聯名簽字畫押,連同村委和村小組向法院遞交《刑事諒解書》,認為死者趙拉高品行很壞,小偷小摸行為嚴重,且長期虐待父母,是死有余辜,請求法院對3名被告從輕處罰。
2012年7月10日晚,被害人趙拉高在親弟弟趙德當家里喝酒聊天時發生爭執,弟弟便將父母叫到家里與哥哥論理。見父母勸阻,脾氣一向粗暴的趙拉高便毆打母親,弟弟趕緊上前攔住,于是兄弟倆打了起來,父母親卻因害怕躲進房間內。
打斗中,趙德當跑進自己房間,拿出一把開山刀回到客廳,持刀砍了趙拉高頭部幾刀,將哥哥砍倒在沙發上。
趙德當砍完后走進母親的房間,告訴父母自己砍傷了哥哥。“母親問我哥哥死了沒有,我當時也不知道,于是回到客廳,看到哥哥還躺在沙發上動來動去。這時,我想到哥哥平時好逸惡勞偷雞摸狗,且長期虐待父母,于是又持刀砍了他喉部位一刀。”趙德當在庭上陳訴道。而正是這一刀,致趙拉高當場死亡。
當趙德當的母親得知大兒子被砍死后,表示像這樣沒用的兒子死了就算了,將他丟到村外去。隨后,一家三口用水清洗現場的血跡,并將趙拉高尸體包裹好,再由趙德當與父親抬到離村子一公里左右的水電站丟棄。
韶關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德當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趙西擔、趙才美明知趙德當已將趙拉高殺害,仍然幫助處理并丟棄尸體,其行為均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三被告犯罪后明知他人已報案而未逃離現場,在公安機關傳喚其協助調查后亦主動配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鑒于被害人有一定的過錯,且得到被害人其他家屬及部分村民的諒解,可酌情對三被告人從寬處罰。據此,依法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