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李某等人涉嫌強奸案在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審理。鳳凰娛樂在法院外等待庭審結束時,巧遇一名自稱是李某某獄友的楊姓人士。他稱犯罪嫌疑人在庭審現場沒有飲食,要靠早上吃的一頓飯一直撐到最后。談起在李某在獄中表現,他透露李相比被抓起來的小偷、騙子素質較高,頗受獄警喜愛,因此得到放風機會較多。他稱李某是一個“不吸煙、不習慣性罵臟話、不吹牛的少年”。問及李某在所內待遇,楊先生稱雖然看守所伙食水平很差,但李某某會定期收到錢款用來購買食品,因此在號子里餓不著。
李某在庭審現場需忍饑挨餓
29日17時左右,一位在法院外看熱鬧的人士向鳳凰娛樂記者打聽:“這個案子審完了沒有?法院都到下班的點了。”記者回應稱,目前應該快審完了,法院會召開發布會發布消息。他隨即感嘆:“那李某某可慘了,都到這點還沒吃上飯。”記者立即追問:“您怎么知道他吃不上飯?”他回答曰:“我怎么會不知道?我剛從海淀法院走下被告席。”
隨即這位圍觀群眾介紹起他的經歷:他姓楊,今天來法院處理案件后續手續,因為覺得有好戲看,所以辦完事后沒有立即離開,在院外圍觀。然后他說了一句令人震驚的話:“在看守所里我經常見到他,我們是獄友。”在連番追問下,楊先生對鳳凰娛樂透露他因犯案被關押在海淀看守所,關押期間,李某也被拘留在他所住監室周圍的房間。
據楊先生介紹,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接受審判當天6:30會安排吃早餐,在被送到法院后,一整天不可以吃飯、喝水,只有去衛生間的權利,等到庭審結束回到看守所后才能吃上一天中的第二頓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