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環城路上有嬰兒遭遺棄。被家長遺棄的是一名男嬰,出生還不足月,孩子口鼻流血,醫生趕到時已經確認死亡。有路人把棄嬰圖片發上網,網友集體聲討家長不負責任的行徑。律師表示,家長遺棄孩子致死,或犯故意殺人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昨日上午,東莞網友“大眼睛圓圓”騎車經過環城路,在寮步往南城方向的一座橋底綠化帶旁,看見地上躺著一名小嬰兒。孩子被毛毯嚴嚴實實地包裹著,一只小腳伸出毯外,樣子凄慘可憐。
“大眼睛圓圓”對南都記者說,他當時走近掀開毛毯,看到孩子雙眼緊閉,臉色蒼白,口鼻處流著鮮血。“做父母的也太殘忍了,就這樣把孩子丟在路邊。”“大眼睛圓圓”說,見到這樣的狀況,他也不敢確認孩子的身體情況,第一時間撥打了110和120急救電話,在路邊看守等候。
大約過了十幾分鐘,民警和醫生趕到現場,當場便確認孩子已死。“出診的醫生介紹說,孩子是一名男嬰,身上蓋著東莞婦幼保健院的被子,出生應該還不到1個月”。目前,警方把孩子的尸體送到東莞市法醫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昨天上午,“大眼睛圓圓”把孩子被遺棄路邊的圖發到網上后,引來了很多網友的討論。心碎的網友們在為死去孩子祝福悼念的同時,集體譴責死者家長,有網友表示:“除了聲討家長,社會也應該擔起責任。”也有網友呼吁,社會組織和立法制度也要相應地跟進,保護未成年兒童。
今年5月,莞城運河車站發現一名2個月大的棄嬰,7月23日,長安電視臺門口也發現有一名4歲的女孩,因為患腦瘤被父母拋棄。孩子被遺棄問題,一直都能引發了人們的關注。廣東維強律師事務所的康維律師表示,父母或者親人將剛出生不久或者還不能獨立生活的孩子拋棄在外,犯了遺棄罪,應當追究法律責任。如果孩子因為被遺棄致死,父母和親人將涉嫌故意殺人罪,將會被判重刑。“如果父母在孩子死亡后,拋棄孩子尸體,也有可能涉嫌侮辱尸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