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得知二審即將宣判時,李某某對二審結果不再樂觀。11月25日,即宣判前兩天,辯護律師張起淮最后一次去看守所會見了李某某,告知其兩天后宣判。李某某預感“年前回不了家了”。
在會見時,李某某曾試圖將其本人所寫的法庭“最后陳述”手稿交給律師,但未被監管人員允許。李某某認為,此案的關鍵在于警方是否對酒吧的敲詐行為立案調查,因為敲詐一旦成立就不是強奸,但假如輿論不扭轉,“公安想立案也不可能”。
為此,李某某在看守所一位在押人員的指點下,專門寫了一個用以“扭轉輿論”的方案,其中包括將其“法庭陳述”的手稿原件公開、在網上推送“敲詐團隊”的違法行為等。
李某某還寫給母親夢鴿一封信,信中稱,“對于任何結果兒子都做好準備,絕不會放棄。”
二審宣判之后,李某某母親夢鴿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因為有紀律,她不便多說,但堅信法律最終會“說清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為涉及未成年人,本案中部分被告人犯罪記錄將被法院封存,以降低對其人生的影響——但僅限于刑期五年以下者,這也意味著李某某不在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