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俐&“蓋中蓋口服液”】
鞏俐的蓋中蓋口服液電視廣告,以希望小學作為賣點,內容講述一個小學生感謝鞏俐寄來的口服液。起因是鞏俐阿姨得知孩子們由于生活困難,營養不良,嚴重缺鈣,于是從制藥廠購得蓋中蓋口服液捐給他們,并細心囑咐說每天要按時服食。廣告發布后,中國青基會卻表示從未收過鞏俐捐贈的口服液,并指該廣告利用希望工程搞噱頭,要求對該制藥廠和廣告公司所做的違法廣告進行查處。最終,藥廠被迫主動撤下“鞏俐阿姨”廣告。
【點評】
上海藥監局終于出來說話,證實林志穎的膠原蛋白沒有危害。法律界人士也表示,明星在微博上的宣傳不能算廣告。所以,林博士在內地大概可以逃過一劫。在臺灣,如推薦人的陳述不實或并未真正使用過該產品,而向消費者偽稱使用過該產品且效果顯著,將構成臺灣所謂“公平交易法”的虛假廣告行為,不但要受到處罰,消費者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是不是因為臺灣有這樣明確的規定,所以林博士不敢在臺灣當地售賣他的逆生長膠原蛋白,而選擇在法律法規曖昧不清的內地大陸開賣呢?網友在指責明星代言廣告不負責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是什么原因縱容了他們的所作所為?這點大家心里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