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
確認男童為私生子
在港也有出生證書
2011年4月庭審中,二奶劉美向法官出示了兒子黎小勇的香港出生證書,該證書記載黎小勇生于2008年2月,父親姓名是黎奇,母親姓名是劉美。同時,劉美還提交了她此前委托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黎小勇與黎奇的堂兄黎強是否同一父系進行鑒定,一個月前的鑒定意見是:不排除黎強與黎小勇來自同一父系。
劉美認為,這份鑒定足以證實黎小勇與黎奇的血緣關系。王鳳不認可鑒定的真實性,于是委托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對黎小勇與自己女兒黎娟是否同父異母關系、黎小勇與丈夫胞弟的兒子黎揚是否同一父系進行鑒定。
一個月后,該中心結論為:根據檢驗結果,支持黎小勇與黎娟系半同胞關系;不排除黎小勇與黎揚來自同一父系。最終,荔灣區法院判決認定,根據黎小勇的出生證及相關的司法鑒定意見書,確認黎小勇是黎奇的非婚生子。
法院判決
私生與婚生權利同等
可繼承遺產也需擔債
荔灣區法院判決指出,根據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黎奇生前未訂立遺囑,其遺產應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但是,法律同時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本案原被告雙方均沒有表示放棄繼承遺產,故均應當清償黎奇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相關債務后,剩余的財產權益共同繼承,其中王鳳繼承六分之四,黎娟繼承六分之一,黎小勇繼承六分之一。
同時,法院查明,黎奇的兩套房產、奧迪車確實均存在貸款,奧迪車的貸款已由王鳳償還完畢。而餐館的相關費用還沒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