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篇
進一步完善臨時生活救助制度
近些年,民政部門開始對困難群體因病致貧、因禍致貧這樣的“支出型貧困”給予越來越多關注。因此,在昨天的會議上,也著重強調了調整完善臨時生活救助政策,保障遭遇突發性、臨時性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
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處長蔣同進告訴晨報記者,其實江蘇已經出臺過臨時生活救助制度。今年他們的工作目標之一,就是要進一步完善臨時生活救助制度,是指能夠覆蓋更廣泛群體,更好地為他們因病致貧、因禍致貧的狀況托底。
繼續提高低保標準
今年我省還將繼續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實現其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純收入的20%,增長幅度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長幅度,農村最低保障標準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適時啟動困難群眾物價上漲補貼機制。同時,還要健全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年底前所有縣(市、區)開展跨部門的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
更高的醫療“二次報銷”比例
對符合醫保補償規定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按照不低于65%的比例救助,年度封頂線提高到不低于3.5萬元。也就是說困難人群將享受更高的醫療二次報銷的比例。加強救助平臺政策更新,及時將符合政策規定對象納入平臺管理,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