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井蓋后,需什么防護措施?
相關人員表示:警示標志和在場人員必不可少
媒體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市政部門相關人員,對方表示,一般情況下,打開窨井蓋后,需要做好全方位的防護,其中警示標志和在場人員是必不可少的。該人士說:“警示標志可以起到提醒的作用,但是僅僅放置警示標志是不能確保萬無一失的。”因此,除了警示標志外,還需要有人員在場,提醒過路的市民和車輛注意避讓。
這起悲劇誰來承擔責任?
律師:施工方沒盡提示義務,要擔大部分民事責任
“從目前調查的情況來看,施工方的責任應該是最大的。”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耿延介紹,施工方并沒有盡到應有的提示義務。“窨井蓋沒蓋好,其危險性顯而易見,施工人員對于這一行為的危害也應該是有預判的。”耿延表示,對于孩子的死亡,施工方肯定要承擔大部分的民事責任。
耿延說,孩子的父母對孩子有看護的義務,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如果看護仔細,也許可避免這起悲劇。
而孩子的家人認為小區物業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此,耿延表示,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關鍵在于這個窨井的管護方究竟是誰,小區物業是否也承擔該窨井一定的管護義務。
開井蓋的人是否要擔刑責?
專家:擔刑責可能性不大,但民事賠償跑不了
南京大學刑法學教授王鈞認為,打開井蓋的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不大。
不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中,不僅施工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施工單位同樣擔責。
窨井蓋悲劇,為何頻發不斷?
歸根結底,就是責任心的問題
去年5月30日,徐州3歲男童不幸墜落無蓋窨井內,經過126小時的搜尋,男童的遺體被發現并打撈出水。去年3月22日,長沙突降暴雨,21歲的女孩楊麗君不慎墜入下水道,隨即被急流卷走,下落不明。
為何類似的悲劇頻頻上演呢?昨天市政部門相關人士表示,這就是一顆責任心的問題,他說:“歸根結底,就是責任心的問題,打開井蓋的人,應該要想到,一旦有無辜的人墜入井中,會造成不堪設想的后果。想要不出事,就該時刻不離人,蓋好窨井蓋后,自己上去踩兩下,你掉不下去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