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的決定》已于2014年1月13日經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1月17日)起施行。
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二、刪去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七項。
從公布的信息可見,浙江地區的單獨二胎政策是即時生效,這比起此前公布3月1日落地二胎政策的廣西,要早一個多月,這也意味著浙江省是飲了單獨二胎政策的“頭啖湯”。這讓不少當地的家庭感到驚喜,而其他省份的單獨二胎落地時間仍是未知數。不少廣東、北京等地的網友在網上酸本地政府被搶風頭。
浙江省有關單獨二胎落地的具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