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手續折騰半年,損失誰買單?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為給馮濤辦出生證時鬧的烏龍,劉麗不得不回老家收集文件,證明馮濤不是她的孩子:“他們就只是口頭通知我,叫我要提供公安蓋章的幾份文件,沒有任何文字方面的說明。去年11月,我回老家兩趟,按他們的要求,找來了馮濤的出生證和戶口本,也找老家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出示了一份文字資料說明馮濤的父母是馮勝和劉湘,還有公安局蓋的章。”然而,折騰了三個月回來,她去找公安部門辦理手續時才得知卡在了計生環節:“公安部門的人說之前的計生證無效,已被退回,要計生部門調查后重新開一個。而計生部門調查情況重新開了證明后,公安的人又說計生部門怎么可以隨便開證明,說要追究計生部門的責任。”劉麗表示,這四個月的時間里,除非自己打電話,否則公安部門沒人通知他們辦理任何手續。
說起此事,王陽非常憤怒:“既然我們找來了老家公安局的證明材料,深圳公安還不信,那深圳公安為啥不直接找湖南公安對接?這么折騰我們,嚴重影響我們的工作,這讓我們在整個事件中感到非常屈辱!”
更讓夫妻倆難以接受的是,深圳市公安局要求劉麗和王陽、劉湘一家三口等五人一起做親子鑒定,證明劉麗不是馮濤的生母,這讓王陽覺得太委屈:“年前工作人員打電話通知我們要做親子鑒定,讓我老婆、馮濤和馮勝一起做鑒定,但年后通知時又變成要五個人一起去了。先要五個人一起到公安局去登記申請做親子鑒定,然后等結果,當天不一定排得上號,要等通知,通知下來后,五個人又得一起過去。單是做鑒定就得6000多塊錢,他們一家人來回路費起碼得2000多,還沒算上我們的誤工費,我們這些損失誰買單?為什么當初不把要求一次性說清楚,害我們折騰那么多趟?”
記者于2月12日聯系深圳市公安局,并致采訪函給相關工作人員。雖然記者每日均有向相關工作人員了解回復進展,均被告知已在處理,會有人盡快回復,但截至昨日下午6時30分,記者仍未收到任何回復。
律師觀點
做親子鑒定要求合理但牽涉人數過多
廣和律師事務所廖建業律師對劉麗的情況持相似見解:“公安部門要求做親子鑒定是合理的,但讓五個人一起做就有點過分了,從出生證看,馮濤的生父是馮勝、生母是劉湘,如果真要做鑒定,讓劉麗和馮濤做就行,如果公安部門擔心作假,可以加上劉湘和馮勝,沒必要讓王陽也一起做。”
廖建業表示,從程序上來說,公安局應該在第一次交待劉麗補充材料時,將做親子鑒定的要求也說明清楚:“深圳相關行政法規有說明,行政機關要求市民提供資料時必須一次性說清楚,這里沒有分普通情況和特殊情況,也就是說,南山公安分局在要求劉麗提交補充材料時就應該提到做親子鑒定一事。”
但他也表示,這個案件中人物關系較復雜,可能讓公安部門辦事人員不敢輕易作決定:“估計他們是擔心有人借著假離婚來隱瞞超生,所以要向上級申請,不敢怠慢吧。我之前見過一個案子,就是當事人通過假離婚后再婚來生孩子,估計公安機關也是要查清楚這里面的細節,所以耽誤了較久的時間。”
婚戀專家
本事件中“換夫”應該被諒解
在這個故事中涉及的婚姻倫理問題,珍愛網的婚戀專家表示,此事件中的姐妹并非是因為精神空虛或者性刺激的需求而針對性地發生“換夫”,而是在外界環境和日久生情的影響下產生,因此,它更應該被人諒解:“此前出現夫妻兩地分居的情況,對當事人來說也是無奈的選擇。首先,會影響夫妻關系。人之所以有婚姻形式的出現,一方面是滿足人本身的安全感和情感需求,另一方面是為了更好地繁衍和教育下一代。兩地分居讓此兩項需求都不能很好地滿足,自然容易出問題。其次,會影響親子關系,并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眾所周知,孩子的成長需要父親的剛強榜樣,也需要母親的關愛溫柔。父愛母愛缺一不可。這也是現在社會上很多單親家庭和留守兒童出現一些心理問題的根源。”
說實話,畢竟這是家丑,傳出去了也難看,所以我們都只能自己承受。更多的是無奈啊,畢竟在外打工,兩地分居,這樣的婚姻先天缺乏基礎,后天疏于培養,我們又能怎樣呢? ——— 王陽
奇情路
2001年 姐姐劉麗在湖南老家與馮勝結婚,父母希望女婿上門,婚后馮勝住進劉家。不久后,劉麗到深圳工作,馮勝仍住在老家,后來兩人所生的孩子也在老家生活。
2003年 妹妹劉湘與在深圳工作的王陽結婚,婚后劉湘仍在湖南老家工作,聚少離多,生下孩子后,劉湘帶著孩子住在老家。
2005年 同一屋檐下的馮勝和劉湘越走越近,產生了感情,姐妹倆的婚姻都出現問題。
2005年底 一起保守著“家丑”秘密的姐姐劉麗和前妹夫王陽兩人在深圳漸漸熟絡。
2006年8月 劉麗和馮勝離婚,兒子被判給馮勝。
2007年9月 劉湘生下馮勝的兒子馮濤后,她和王陽也離婚。但劉麗的母親在為馮濤辦出生證時,不小心把孩子的生母劉湘寫成了劉麗。
2008年3月 劉麗和王陽登記結婚。
2008年 劉麗和王陽的女兒出生,登記戶口遭遇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