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童家長往往隱忍
“這種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對雙方來說都很丟人,最好是私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害女童家長說。
“其實,大多數被害人家長由于顧慮孩子未來名譽,害怕孩子遭受二次傷害以及加害人脅迫利誘等種種原因,抵觸偵查機關調查,不愿配合取證,甚至推翻原有陳述,致使一些犯罪分子多次、長時間作案而沒有被公安機關及時發現,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犯罪分子再犯罪心理。”該院公訴科檢察官賈洪剛說。
在劉某猥褻兒童案中,其本人交代先后侵害10多名小學女生,但案卷材料顯示報案的僅兩人,后偵查機關根據線索僅找到3人,有幾名被害人無法查找,給偵查機關進一步偵查帶來很大困難。
賈洪剛認為,受害人年齡普遍偏小,遭到性侵時多數不知所措,不懂得反抗或不敢反抗,也不敢報案,也是犯罪分子膽子越來越大的原因之一。如犯罪嫌疑人朱某利用自己經營的蛋糕店,以給小孩蛋糕和零花錢為誘餌,長時間對兩名女童進行性侵害并威脅她們不準告訴家人。
加大性侵犯罪打擊力度
賈洪剛建議,基層公安機關加強對轄區內有過犯罪經歷,特別是曾有強奸、猥褻前科人員等特殊人群的監管,加大對性侵犯罪的打擊力度,從重、從快、從嚴辦理性侵女童的犯罪案件,形成嚴防嚴打高壓態勢,使犯罪分子不敢以身試法。
政府應大力興辦農村養老福利事業,不斷豐富農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們“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安”。
“對于留守農村女童,在國家不斷深化改革、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過程中,政府應調動教育、民政、司法等多方力量,著力構建家庭、學校和社會對農村留守女童的‘三位一體’聯動保護機制,最大限度地防止此類案件發生。”賈洪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