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衛計拒絕公開社會撫養費 一審敗訴

編輯:anshanshan | 出處: 新快報

  判決衛計委適用法律錯誤

  審理過程中,省衛計委向法院提交了5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發布的保密規定,其中《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關于確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工作規范》第四條規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下列事項不屬于國家秘密,但應作為內部事項管理,未經規定機關批準,不得擅自公布和擴 散……”

  但廣州中院認為,省衛計委提交的工作規范是內部文件,未向社會公布,不能作為省衛計委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此外,省衛計委也未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證明其向規定機關進行請示及規定機關批準相關信息不予公開情況。

  因此,法院認為被告省衛計委出具《不予公開告知書》適用法律錯誤,故判決撤銷省衛計委2013年7月31日出具的該告知書,并責令被告省衛計委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原告吳有水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重新作出處理。

  新一輪信息公開申請開始了

  對話

  記者:對一審勝訴有何感想?

  吳有水:告狀時,我的感覺是這個案子我是要勝訴的,因為,原廣東省計生委當初給我的不告知的答復,實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當然作為一名律師,自己作為原告打官司勝訴了,多少有些開心。

  記者:這個案子給你帶來了什么?

  吳有水:雖然在我起訴的時候,廣東省衛計委實際上已經公布了相關的數據,但之前他們不依法對我的信息公開申請作答復的違法行為,必須有一個明確 的說法。(注:就在吳有水忙著準備起訴時,12月4日,廣東省衛計委向媒體公布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情況:2012年征收總額14.56億元。)這也是為什 么在廣東省衛計委和廣東省財政廳實際已經向社會公開的情況下,我依然要堅持起訴的原因。但對我個人來說,還真沒有什么實質意義上的任何好處。

  記者:接下來的還有什么規劃?

  吳有水:新一輪的社會撫養費的相關信息公開申請又開始了。這次要求公開的信息內容可能會更具體,希望各個省市的衛計部門不要再像2013年那樣了。當然,這次申請人不一定是我,也許是其他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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