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1次面試失敗 竟因企業嫌棄已婚身份
編輯:chenglian
八成人事主管不肯要已婚未育女子
姜小姐的遭遇并非個案,通過網絡調查發現,八成企業人力資源經理表示,相比已婚未育女性,他們會優先考慮未婚和已婚已育的女性求職者。
姜小姐4月中旬在武漢一家論壇發出的帖子,目前點擊量已過萬,回復近兩百條。記者粗略統計網友回復發現,九成人認為,相比未婚和已婚已育的女性,已婚未育女性找工作時更加困難。
跟姜小姐遭遇類似經歷的網友“想念的衣裳”說,自己也曾隱瞞婚情找工作:“說自己未婚,真的好找一些。”拿了結婚證的網友“佩ya”說:“找了一個多月工作,極力保證說近幾年沒有生育計劃,才有單位對我拋出橄欖枝。”
因擔心隱婚遲早露餡,不少已婚未育女子選擇向企業坦白,不過在被錄用前,往往要跟企業達成“限時生育”的口頭協議,約定兩三年內不能要小孩。
27歲的湖南姑娘李莎之前在廣東工作,去年7月,她辭職嫁到武漢。因和老公計劃短期內不要孩子,她想在武漢找份工作,但面試十幾次沒成功:“企業老是追問我什么時候要孩子,能不能做到幾年內不要小孩。”一氣之下,她干脆做起了全職太太。
企業擔心休產假致工作斷檔
昨天,參與記者調查的46名企業人力資源經理中,有八成表示會優先考慮已婚已育和未婚女性。其中,已婚已育者最受歡迎,多數人力資源經理解釋:已婚已育者通常工作經驗豐富,有家庭和孩子后責任心更強,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工作。
絕大多數人力資源經理表示,會根據崗位具體情況,考慮女性的婚育狀況,比如做前臺、禮儀這樣的工作,通常會選28歲以下的未婚女性,但若是會計、行政等對專業能力要求較高的崗位,已婚已育女性更受青睞。
企業人力資源經理劉威算了筆賬:以公司的銷售人員為例,員工通常懷孕3個月左右會告知公司人事部,按照勞動法對妊娠婦女的特殊保護,企業通常會減輕其工作壓力,且不能隨意開除、調崗、調薪。在其享受3個月產假期間,按每月工資3000元計算,就等于損失近萬元。
在劉威看來,相比企業支付的直接成本,隱性成本要更大,“不少女性一懷孕就開始頻繁請病假,有些專業性強或者需要聯系大量客戶的崗位,很容易出現工作斷檔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