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解玩具對孩子的心理意義,買了就是浪費

編輯:Kiki

  常有父母因為孩子買玩具的事頭疼。在大人眼里,玩具買來是要愛惜的。那么貴買回來沒玩幾下就丟一邊了,或者直接玩壞了,多心疼!殊不知,在孩子眼里,玩具買來就是要摔的、要拆的、要破壞的。
  這個錯位,造成了很多親子沖突。
  父母們有必要了解下玩具之于孩子的心理意義,否則很多玩具買回去就是浪費。
  0-1歲:能夠喚醒孩子感官、滿足孩子手部探索的玩具,都是好玩具
  最好準備不同材質的玩具供一歲寶寶探索
  1歲以內的嬰幼兒,感官快速發展。一個玩具放在他們面前,他們會去摸、去聞、去聽,去咬。
  所以,最好準備不同材質的“玩具”供孩子探索。譬如水,沙子,各種蔬菜瓜果或者鍋碗瓢盆,各種手感和溫度的物品。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生活中隨手可及的日常用品都可以成為孩子的玩具。
  隨著孩子手部精細動作的發展,他們更會像個科學家一樣用探索各種事物的特性,以及發現他們能夠對這些事物施加何種影響。

 

 

 


  他們會去扔,去摔,去敲,去砸,等等。你只需要確保別把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放到孩子面前就好了。
  其實,我們可以看到,此時合適的玩具都是免費的、生活中觸手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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